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中省直驻鹤各有关单位:
现将《鹤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编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2〕14号)和《鹤岗市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鹤政办发〔2022〕10号)要求,梳理编制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级梳理编制行政许可清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统筹实施规范和监管标准规则。要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