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制定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耕地不能“非农化”、粮田不能“非粮化”。今年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明确要求,针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在高速铁路、国道省道、河渠两侧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等突出问题,各地区要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通知》印发后,省政府办公厅于12月3日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黑政办明电〔2020〕20号),提出明确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洪国市长指示,我局结合地方实际,牵头起草了《鹤岗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黑政办明电〔2020〕20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摸清问题底数。全面排查摸清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六类耕地“非农化”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合账(责任分工详见方案)。
二是逐步消化存量。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区分情况、分类施策,逐步消化存量。对已经出现的“非农化”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
三是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要求,坚决防止出现新问题。
四是全面开展“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自查。各县、区政府要结合2016―2020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辖区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发现问题纳入自查内容。
四、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明确提出了“六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