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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5日09:07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庆权、张立伟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陆长平、王卓领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倡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高令江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周志强、刘宏业、张贤友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维涛为宝泉岭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徐巍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秦哲为宝泉岭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高建龙为宝泉岭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金德为宝泉岭人民法院普阳人民法庭庭长;

        张文阁为宝泉岭人民法院蜿蜒河人民法庭庭长;

        冯昌秋为宝泉岭人民法院绥滨人民法庭庭长;

        高炳颐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名山人民法庭庭长;

        熊士军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共青人民法庭庭长;

        李彬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庭长;

        逄英为宝泉岭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庭长;

        张洪岩为宝泉岭人民法院依兰人民法庭庭长;

        王洪伟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丁立昌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邹明华为建三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庄建国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庭长;

        高秋胜为建三江人民法院胜利人民法庭庭长;

        包建锋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勤得利人民法庭庭长;

        谷长远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大兴人民法庭庭长;

        高冬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前哨人民法庭庭长;

        贾东波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前锋人民法庭庭长;

        吕强为建三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苏新为建三江人民法院七星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珍珍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太明为红兴隆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培铭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孙宝林为红兴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洪曙光为红兴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董龙涛为红兴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保江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庭长;

        任英武为红兴隆人民法院牡丹江人民法庭庭长;

        韩继武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庭长;

        许维春为红兴隆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庭长;

        曲贵武为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庭长;

        李正强为红兴隆人民法院海林人民法庭庭长;

        孙树红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庭长;

        王金路为红兴隆人民法院饶河人民法庭庭长;

        张慧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庭长;

        张玲为红兴隆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庭长;

        李婧婧为红兴隆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琳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常海霞为红兴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刘爽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双鸭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潘庆敏为九三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忠源为九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温晓叶为九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董学刚为九三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宁德军为九三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李洪义为九三人民法院嫩江人民法庭庭长;

        王惠臣为九三人民法院嫩北人民法庭庭长;

        袁会东为九三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马勇为九三人民法院齐齐哈尔人民法庭庭长;

        杨国军为九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君章为九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景春、张伟为九三人民法院齐齐哈尔人民法庭副庭长;

        姜校锋为九三人民法院查哈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爱江为绥北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平为绥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艳慧为绥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倪海军为绥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高勇为绥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付长林为绥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庭长;

        武常海为绥北人民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庭长;

        张建亮为绥北人民法院二龙山人民法庭庭长;

        邹大海为绥北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庭长;

        常立国为绥北人民法院庆阳人民法庭庭长;

        杨传革为绥北人民法院尾山人民法庭庭长;

        宋长文为绥北人民法院青年人民法庭庭长;

        张淑红为绥北人民法院铁力人民法庭庭长;

        孙彦会为绥北人民法院佳南人民法庭庭长;

        帅小平为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庭长;

        李波为绥北人民法院逊克人民法庭庭长;

        黄利国为绥北人民法院红色边疆人民法庭庭长;

        陶磊为绥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夏晓红为绥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李雪飞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冰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丁慧颖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瑞良、徐世伟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润清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希谦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员;

        葛华东、杜绍山、梁晓东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继春为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永平为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启彪、王则学、杨友冬为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潘明晶为红兴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董龙柱、李江虹为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骆红伟、刘革非为九三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永辉、梁凤玲、刘晓威为绥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桂莲为绥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湛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亚贤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免去:

        于世伟、徐世敏、刘喜国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松涛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钟启锚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丽娟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刘宏业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苏倡、周志强、鲁民、赵玉忠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耀华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继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顾晓波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加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汉生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树生、柏伟东、栾庆利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雪冬的九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姜惠南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史广斌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毛江省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大海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国伟的绥阳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仉海林的绥阳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保宏的绥阳人民法院八面通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丽君、李士华的绥阳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贵军的诺敏河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海龙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曲春光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尹坤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黄振伟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冰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权、刘东安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海鹏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滨、全慧敏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宝双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述新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敏、林虎、盖雪婷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员职务;

        白义波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朱佳波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永平、孙继春的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潘明晶、王则学、杨友冬的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邦艳、黄启彪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董龙柱、李江虹的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骆红伟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革非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永辉的黑龙江省绥化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梁凤玲、刘晓威、李桂莲的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穆力卓的九三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薛清立的红兴隆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霞的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蒋玉英的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韦平的红兴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洪海的绥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郝红军的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凯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庄贯中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思远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 (责编:张喜艳、汪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