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21年给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减免网络服务费用的通知》,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因疫情防控要求,政府部门发文或公告要求其暂停营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可延长宽带和专线使用期限或者减免租用费用。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在经营者同意的基础上,将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名单(标明费用减免时间及依据)提供给所属地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到涉及暂停营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全覆盖。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地市公司在收到文旅部门提供的经营者名单后将主动对接经营者,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相应减免方式,尽快落实减免措施。(记者 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