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牡丹江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牡丹江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适当增发低保金。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加大排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摸排力度,全面准确掌握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重点关注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等的生活状况。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探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信息共享,与医护人员对接,了解确诊或被隔离群众家庭成员情况,依托社区(村)上门探视,提供监护或照料。
“容缺”办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疫情严重地区可委托社区(村)实施 “容缺”办理,根据急难情形采取发救助金和生活物资等方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农民工、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非本地户籍的新冠肺炎患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急难发生地应当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于生活困难的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对其中的病亡人员家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与时俱进,推行线上办理举措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采用非接触、远距离等灵活方式开展入户调查,充分运用 “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加快办理速度。对于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求助电话保持畅通,将 “预约服务”“不见面服务”“代办服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