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省统计局于7月17日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着重了解人民群众对本地区贯彻落实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主观满意评价,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均衡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美好生活需求。主要覆盖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9方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根据调查数据计算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为政府完善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兜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决策参考。
本次调查使用智慧调查云系统进行数据采集,采用异地调查方式,调查历时16天,于8月1日完成,调查样本共计2671个,调查对象为18周岁以上城乡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