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8月,齐齐哈尔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7天,优良天数占比97.5%,同比提高2.4%,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有6个月优良天数占比达到100%,全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不断改善。
年初以来,齐齐哈尔市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3个标志性战役为重点,持续推进全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齐哈尔市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目标考核、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市委巡视巡察三个考核体系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了由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生态环境、发改委、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和秸秆禁烧联席会议制度。
齐齐哈尔市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时修订《齐齐哈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立更严格的法律标准。为切实提高企业法治观念,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经常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活动,组织专家为生产供热企业现场讲解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原理,指导改造、完善污染治理设施。
齐齐哈尔市开展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行动;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6台;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禁烧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禁烧检查,完成了禁烧成效考核;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落实“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措施;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形成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清单;加快推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开展柴油车监督性监测,已完成抽测3340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