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10月6日,省安委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动员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党的二十大结束,派出13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各市地开展全覆盖驻地综合督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灿欣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各督查组要深刻认识做好这次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驻地督查各项工作,推动事故易发多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会议要求,各督查组要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督查市地安全生产实际分组或适当增加督查人员和专家,加强与督查地区联络统筹协调落实督查具体任务。要严密细化督查安排,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其中,检查市、县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不少于15个,对14个重点行业领域每个抽查暗访企业不少于4户。要严查重大风险隐患,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逐一排查风险,有针对性地落实监管力量和防控措施。要严厉整治突出问题,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跟踪督办,迅速形成督查检查和“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要严肃督查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三个严细实”重要要求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双签字”规定,根据市地疫情防控政策采取灵活方式开展督查,确保高效有序完成督查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省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厅厅长赵中超主持会议并作综合督查辅导培训。
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煤管局、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矿山安全监管局黑龙江局等13个综合督查组组长及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