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研究关于省司法厅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措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始终是龙江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家始终是龙江发展的宝贵财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清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政治意义、经济意义、社会意义,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会议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发挥职能优势,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从法治层面全面强化助力民营经济的顶层设计,以法治方式深耕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土壤;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政府依法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切实发挥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法治方式优化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多措并举,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扎实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帮助民营企业减少涉法纠纷,服务民营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以法治方式护航民营企业实现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