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53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形势,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务院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有关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自12月5日零时起调整主城区(铁锋区、建华区、龙沙区)疫情防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1.高风险区无特殊情况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规定。
2.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一律严格执行低风险区管控政策,居民扫码后可有序流动。
3.低风险区范围内洗浴、歌舞厅、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暂缓开放。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可提供外卖服务。其他经营性场所可恢复经营。
4.各级各类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监所等按行业规定管理。医疗机构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好预检分诊等各项防控措施。暂缓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展销促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5.各经营场所营业期间要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一米线、日常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的防疫规定。各营业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防止人员聚集。
6.各类生产加工及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重点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人员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7.人员密集的大型批发零售市场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陆续开放,相应疫情防控措施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8.所有市域外抵(返)齐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认真填写“抵返齐人员码”,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要主动配合完成落地核酸检测,遵守所在社区、村屯赋码管理等相应防控措施。离齐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高风险区、重点人群及市域外抵返人员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广大市民朋友,虽然我市目前本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输入性病例每天都有检出,市民朋友必须强化“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个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我防护、自我管理,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特别是进入公共场所,严格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码验码,自觉配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梅里斯区、碾子山区疫情防控措施以属地指挥部公告为准。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